

會員申請勞保各項給付申請書及應備文件
會員申請勞保各項給付申請書及應備文件
(實際申請相關內容依勞保局公告為準,實際領取金額以勞保局核付為準)
請 領 種 類 (表格下載) |
請 領 資 格 | 給 付 標 準 | 請 領 應 攜 帶 之 證 件 |
普 通 傷 病 給 付 | ♦ 住院診療自不能工作 第四天開始算起 (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予給付) ♦ 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|
月投保薪資之日薪50%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♦ 醫師診斷書正本 ♦ 印章 |
生 育 給 付 | (女性)被保險人 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可同時申請 |
♦ 月投保薪資2個月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♦ 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 |
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♦ 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 ♦ 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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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 能 給 付 | 被保險人 |
依失能等級規定請領
詳情可洽工會詢問 |
♦ 身分證
♦ 醫院開立之失能診斷書正本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♦ 印章 |
老 年 給 付 | 老年年金 (按月領取) 51年次以後年滿65歲, 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 |
依個人投保薪資、年資請領
按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|
♦ 身分證 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♦印章 |
一次請領 ♦ 年滿55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 ♦ 年滿50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 |
依個人投保薪資、年資請領,最多45個基數(未滿60歲)
按退職當月起前3年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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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一次金 年滿65歲, 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 |
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係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;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,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。 | ||
本 人 死 亡 給 付 | 本人死亡 |
♦ 喪葬津貼5個月
♦ 遺屬津貼30個月 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代辦人及受益人之身分證 ♦ 死亡證明書、死亡者除戶之戶籍謄本 ♦ 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 ♦ 受益人戶籍謄本、 存摺封面影印本、印章 (如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戶籍不同者須各備一份) |
家 屬 死 亡 給 付 | 家屬死亡 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 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死亡通報時可同時申請 |
♦ 父母或配偶死亡,發給3個月
♦ 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,發給2.5個月♦ 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,發給1.5個月。 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 身分證
♦ 會員本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♦ 家屬死亡證明書、死亡者除戶之戶籍謄本 ♦ 印章、個人存摺影本 (如家屬與被保險人戶籍不同者須各備一份) |
職 業 傷 病 給 付 | ♦ 住院診療自不能工作 第四天開始算起 (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予給付) ♦ 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|
月投保薪資之70% 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 身分證 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印本 ♦ 傷病診斷書正本 ♦ 雇主證明書 ♦ 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、執行職務、公出事故 , 需附駕照影本及路線圖 詳情可洽工會詢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