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 領 種 類 (表格下載) |
請 領 資 格 |
給 付 標 準 |
請 領 應 攜 帶 之 證 件 |
普 通 傷 病 給 付 |
♦ 住院診療自不能工作
第四天開始算起
(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予給付)
♦ 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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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投保薪資之日薪50%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
♦ 醫師診斷書正本
♦ 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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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 育 給 付 |
(女性)被保險人
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可同時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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♦ 月投保薪資2個月 ♦ 雙生以上按比例增給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
♦ 出生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
♦ 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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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 能 給 付 |
被保險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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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
♦ 醫院開立之失能診斷書正本
♦ 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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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 年 給 付 |
老年年金
(按月領取)
51年次以後年滿65歲,
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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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個人投保薪資、年資請領
按加保期間最高 60 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|
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♦印章 |
一次請領
♦ 年滿55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
♦ 年滿50歲,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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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個人投保薪資、年資請領,最多45個基數(未滿60歲)
按退職當月起前3年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|
老年一次金
年滿65歲, 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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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平均月投保薪資」係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;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,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。 |
本 人 死 亡 給 付 |
本人死亡 |
♦ 喪葬津貼5個月
♦ 遺屬津貼30個月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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♦代辦人及受益人之身分證
♦ 死亡證明書、死亡者除戶之戶籍謄本
♦ 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證明文件
♦ 受益人戶籍謄本、
存摺封面影印本、印章
(如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戶籍不同者須各備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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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屬 死 亡 給 付 |
家屬死亡
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
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死亡通報時可同時申請 |
♦ 父母或配偶死亡,發給3個月
♦ 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,發給2.5個月
♦ 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,發給1.5個月。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 |
♦ 身分證
♦ 家屬死亡證明書、死亡者除戶之戶籍謄本
♦ 會員本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♦ 印章、個人存摺影本
(如家屬與被保險人戶籍不同者須各備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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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業 傷 病 給 付 |
♦ 住院診療自不能工作
第四天開始算起
(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予給付)
♦ 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或報酬 |
月投保薪資之70%
(前六個月投保薪資平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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♦ 身分證
♦ 個人存摺封面影印本
♦ 傷病診斷書正本
♦ 雇主證明書
♦ 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、執行職務、公出事故 ,
需附駕照影本及路線圖 詳情可洽工會詢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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